投保前已存在疾病保障
「投保前已存在疾病保障」是指在保单生效前已经开始、发生或存在的任何损伤或疾病。
惯常处理方案
国内保险公司在处理投保前经已存在的疾病时,通常都有不同的保障方案:
- 全面保障, 客户的投保前病历不增加保费,也不会纳入不受保障项目。
- 投保前已存在疾病同样得到保障,但增设附加保费*
- 投保前已存在疾病在通过若干暂缓时期后,同样可以得到保障*
- 只提供一般医疗保障,不包括投保前已知的病况。
- 拒绝提供保障。
*「附加保费」须付出较高的保险费用,确保阁下的治疗支出都得到保障。
*「暂缓时期」是指特定的时间之内,受保人不能够就投保前状况的治疗支出提出索偿。
愈来愈多保险公司倾向为客户的投保前病况提供保障,请联系我们了解详情。